申请条件:
1、在BC 省人口少于7.5 万且距7.5 万以上人口的社区30公里以外的社区创建一个生意;
2、投资10 万加币以上,持股51%以上,并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创造至少1 个全职就业机会;
3.、创业期间至少75%的时间要居住在创业社区内,并积极参与生意管理。
申请条件:
1、在BC 省人口少于7.5 万且距7.5 万以上人口的社区30公里以外的社区创建一个生意;
2、投资10 万加币以上,持股51%以上,并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创造至少1 个全职就业机会;
3.、创业期间至少75%的时间要居住在创业社区内,并积极参与生意管理。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通过曼省企业家项目申请获得工签;
2、申请人根据与曼省政府签订的Business Performance Agreement完成创业;
(1)申请人持工签登陆30天内完成了移民局报到(ARRIVING MEETING);
(2)创业满足6个月时间,登陆20个月内提交创业总结报告;
(3)根据移民局法案要求,落实投资额,不低于曼省企业家申请时提交的金额;
(4)创业期间,申请人参与到生意日常管理,居住于曼省时间不少于80%的时间,居住地位于生意100公里以 内;
(5)需符合曼省及联邦的相关法律,合法经营,并取得生意所需的相关执照;
(6)雇佣至少一名全职员工(不包括申请人本人及其亲属)(购买生意需维持原有全职岗位)。
1、申请人拥有加拿大BC省公司无固定期限长期全职雇主offer,职位符合加拿大NOC职业列表,0类(管理类人员),A类(专业类人员)或者B类(高技术类人员);
2、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需要有英文至少CLB4级的语言考试成绩(思培各项4分,或雅思听力4.5,阅读3.5,口语与写作4分);
3、申请人收入符合当地对应职位薪资标准并且薪资不能低于申请工签时雇主提供的薪资标准;
4、申请人在申请前至少拥有2年和offer相同职位的直接工作经验,需要有对应工资流水和社保证明;
5、BC省在线打分系统SIRS分数能达到近五次筛选的中位数分数;
6、申请人和配偶5年内在为其提供就业岗位的BC省公司中直接/间接持有的所有权/股权合计不得超过10%(包括在雇主公司的上级母公司的所有权/股权);
7、申请人所在的雇主公司:需在BC省合法经营无任何不良记录和纠纷,且财务运营良好能合理支持运营开销(大部分情况要求企业盈利),真实运营至少满1年的时间(一般以公司给员工开出首笔工资或拿到城市营业执照为起点);拥有至少五名长期全职员工(大温地区)或三名长期全职员工(非大温地区),公司后续愿意提供公司运营材料以支持申请人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负责人签字,公司推荐信,员工清单,财税文件,运营文件等。